展信满溢家国情——陈演生信件中的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
“文森兄、逸民兄、仲寰兄、炳翰兄暨诸位同志均鉴:
十二日去函补达前再略告——
一、全委会经于十四日开会对土地改革案计先后报告二场,全会分九组,每组讨论四场。综合各小组讨论及审查二场,再经常务会作结论一场。此足证政府对此中心问题为详慎。直至昨午终通过土地法草案而闭会。当然包括讨论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国徽等案。亦一体通过。
二、此次土改案改宣为富农不动(有条件的),至对华侨在乡之土地,因委员多数不能彻底明了,故留为各大行政区或省政府按原则另定方法。(事前因美老注意此件,经与丙鹤商作建议案,由美老具名提出),此案将来应在中南区军委会及广东省政府另行讨论。
三、十六日大会时有任公、表方(伯钧代)、黄炎培、习仲勋等对各项报告案有所发言。我告其尤预备,其尤以为未经大会秘书处特约,可不必发言。但至廿一廿二两日,竟有特邀发言及自动要求发言者三十余人。到此时虽欲发言而已来不及矣。(略)。
四、会后其尤当先回去(因接家电来催),我须待二小儿来考升学,略为安排些,然后才做归计。
此致
近祺
演生启 (1950年)六月廿四日”
在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党史资料室里,一封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陈演生写给致公党同仁的信赫然出现在我们眼前。
陈演生(1875—1952),早年加入中国同盟会,追随孙中山,投身反清革命。1925年加入致公党,先后任中国致公党第二届中央干事会常务干事、第三届中央常委兼秘书长、第四届中央主席团成员。1946年参与恢复致公党组织的工作,并筹划致公党第三次代表大会,是致公党恢复组织实现改组的关键人物。1949年陈演生当选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和政务院政法委员会委员。
作为1949年新政协筹备会及新政协会议的致公党代表,陈演生因留守香港致公党党部配合解放华南未能北上。次年6月,他终于实现北上参加全国政协会议的愿望。
两个月前,致公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胜利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致公党第四届中央委员会,以陈其尤、陈演生、官文森、雷荣珂和司徒俊葱组成中央主席团,陈其尤为主席团召集人;郑天保(逸民)、陈炳瀚分别为致公党中央秘书处正副秘书长;伍觉天(仲寰)当选为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陈演生和陈其尤共同作为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上参加会议。
此时,新中国诞生不足一年,尽管国家面临着恢复经济、巩固政权和推进社会改革的艰巨任务,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短时间内就已展现出百废俱兴的新局面,每个人都对新政权充满了期待。
1950年6月14日至23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在大会的开幕致辞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全国政协主席毛泽东指出:“《共同纲领》必须充分地付之实行,这是我们国家现时的根本大法。”此次会议的召开,就是对这段话最忠实的践行。
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会期共10天,会议一致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颁布施行;会议一致同意关于土地改革、政治、经济财政、税收、文化教育、军事、法院工作的各项报告;会议接受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委员会的建议,通过了号召全国人民展开保卫世界和平签名运动的办法,并决定以七月一日到七月七日的一星期为和平签名运动周;会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人民政协地方委员会的决定;会议同意关于国徽图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并通过了国徽图案,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采用;会议收到各项提案和建议案一共七十四件,会议同意各小组对于这些提案和建议案的审查意见,决定交常务委员会分别处理;会议通过了致人民解放军全体指战员的慰问电。
在全国政协会议结束的第二天,陈演生就急切地把参会感受分享给广州的致公党中央党部同事们。
陈演生在信中说:“全委会经于十四日开会对土地改革案计先后报告二场,全会分九组,每组讨论四场。”土地改革作为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整个大会的焦点。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少奇在大会上做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对新解放区土地改革的重要意义、《土地改革法(草案)》中有关政策的提出依据以及进行土地改革时应该注意的事项等作了说明。大会还在《会议小组组织办法》中明确“:关于土地改革问题,除土地改革组应进行讨论外,并由上述出席及列席人(指的是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特邀列席人及地方协商委员会列席人——本文作者注)全体分组讨论一次或二次”。后将265名参会者分为九个小组,每个组29至30人,专项进行土地改革法的充分讨论。其中陈演生在第一组,该组的召集人是朱德、陈嘉庚和张晔;司徒美堂和陈其尤都在第二组,该组召集人是李济深、林伯渠和马叙伦。陈演生在信中描述“:综合各小组讨论及审查二场,再经常务会作结论一场。此足证政府对此中心问题为详慎。”
的确,中央人民政府对于土改的态度是坚决的,行动又是谨慎的。早在1949年12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主席就指出“土地改革是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继军事斗争以后的第二场决战”。在一个农民占人口百分之九十的国家中,如果想完成政治现代化,就必须发动广大农民的参与。土地改革不仅恰逢其时地回应了中国农民“耕者有其田”的世代夙愿,更是在改革过程中建立并巩固了基层人民政权。
面对这次“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最大最彻底的改革”,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共中央强调搞好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讲究策略。陈演生还在信中提到,“此次土改案改宣为富农不动(有条件的)”。这句话的背景是1950年3月12日,毛泽东主席征询土改中对富农策略问题的意见,在复电邓子恢的信中指出,“土改规模空前伟大,容易发生左偏向,如果我们只动地主不动富农,则更能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并防止乱打乱杀,否则很难防止”。
在中国共产党的带动下,包括致公党人在内的新政权参与者们也积极参与到土地改革政策的讨论与研究中。此次会议上,司徒美堂结合自己1950年初在广东的调研情况,提交了大会第二号建议案《关于华侨土地问题的意见》,在议案中,司徒美堂建议:“‘华侨土地’的定义,必须有明确的定义,在划分何者为华侨土地,何者不是华侨土地的时候,技术上要非常精细”。大会对此建议案的审查意见为:“建议中央人民政府将该案抄有关行政区在制定处理华侨土地办法时作为参考”。
而后,1950年11月,政务院颁布的《土地改革中对华侨土地财产的处理办法》中,基本吸收了司徒美堂的正确意见。司徒美堂的建议案又得到毛泽东主席的批示。1951年初,司徒美堂再次启程前往广东,历时百天调研粤中土改情况。与此同时,致公党党员们在致公党中央的号召之下,积极投身土改工作,新会、南海、湛江等地的土改工作中都有致公党党员的身影,邓坚等人更是获得了由中共南海县委、县政府颁发的“土改功臣”等表彰。
时间回到1950年6月,大会除了围绕土地改革主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外,还设立了“包括讨论关于政治、经济、文化、军事、国徽等案”的九个分主题的讨论小组,陈其尤报名在政治组,该组讨论并同意了政务院总理周恩来所作的政治报告,并向大会建议通过此报告;陈演生报名在财政经济组,该组详尽地研究了政务院副总理兼财经委员会主任陈云《关于经济形势、调整工商业和调整税收诸问题》的报告,以及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副主任薄一波关于税收工作的报告,审慎研究了当前国家经济形势和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商业的措施,一致同意两份报告并向大会建议通过。而司徒美堂则报名参加了六十七人规模的土地改革组,土地改革组前后召开三次全体会议,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详细讨论,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和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刘少奇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取得了原则上的一致同意。
尽管司徒美堂在此次大会上是作为海外华侨界特别代表出席,但他和致公党的两名代表保持了密切的沟通,陈演生的信中提到“事前因美老注意此件,经与丙鹤商作建议案,由美老具名提出”,这里说的建议案,就是前文的大会第二号建议案:《关于华侨土地问题的意见》。可以看出,此件建议案是由致公党与司徒美堂、司徒丙鹤等人商量后的结果,只是在最后署名时,由司徒美堂具名。
有趣的是,会议中陈演生与陈其尤就发言一事,有了不同意见,陈演生在信中写道:“我告其尤预备(大会发言),其尤以为未经大会秘书处特约,可不必发言。但至廿一廿二两日,竟有特邀发言及自动要求发言者三十余人。到此时虽欲发言而已来不及矣。”未能发言的陈演生遗憾之情溢于言表。
根据记载,大会议事日程设置了多个发言环节。在会议的第三天(6月16日),就已经邀请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主席李济深、民主同盟主席张澜、民主建国会常委会召集人黄炎培、西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习仲勋等多人对大会所讨论的报告进行发言。到了会议的第八、第九日(6月21日、6月22日)时,更是专设大会讨论环节。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事规则》(下文简称《议事规则》)第十一条更是明确:讨论议案之发言时间,每人以三分钟为限。到时由计时员按铃为号,应即停止发言;其有需要延长发言时间者,经主席之许可,得延长之。每人对每一问题,最多发言两次,如有未尽意见,得以书面提交主席处理之。
对于大会发言到底是邀请制发言还是自由发言,在《议事规则》中并未明确。这也是陈其尤和陈演生两人之间的分歧所在,陈其尤认为应该是邀请制发言,陈演生则认为应该先准备好稿子以把握住可以发言的机会。根据现在的史料以及陈演生记述的情况,这次大会应该是采用两种方式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发言。除了大会报告之外,整场大会有记录的发言人数达40人,而大会出席列席特邀人员一共实到424人,发言人数占总人数的近10%,可谓是真正做到了畅所欲言、充分协商。
记忆已成照片,历史已入长卷。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中,致公党代表虽然没有进行大会发言,留下些许遗憾,但并不影响致公党在参政议政工作上的积极表现。全国政协成立70年评出的100件有影响力的重要提案中,致公党入选了 3件;2012至 2022年十年间,致公党中央向全国政协大会提交提案374件,发言71篇;“十四五”时期,致公党中央对口安徽省开展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民主监督,和其他民主党派一起,首次对具有流域性特点的国家重大战略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积极参政,共同建设新中国”,毛泽东主席的号召犹在耳边,历久弥新。七十余载风雨同舟,中国致公党始终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围绕国家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建言献策,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扎实提高,以实际行动诠释“好参谋、好帮手、好同事”的责任与担当,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的时代伟力。
(作者:冯雪彬,致公党中央党史党务委委员、广东省委会宣传处处长;童明,致公党广东省委会党史委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