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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异地就医结算更惠及百姓

2025-10-15 17:26:34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2025年第20期 郑 哲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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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名心血管外科临床大夫,同时也是长期关注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全国政协委员,我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到医保支付和医院管理的相关信息。

  2021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和DIP(按病种分值付费)是两种医保支付方式。

  简单来说,它们不再按医院用了多少药、做了多少检查来“逐项计费”,而是把整个治疗过程按照疾病类型、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打包成一个标准组或一个分值,按预定的标准支付,从“后付费”转向“预付费”。这样做的好处非常明显:能够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避免过度医疗,同时激励医院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实现医保基金的可持续使用。

  2022年3月,北京市全病种组DRG付费政策正式落地,经过一段时间的稳定运行,政策改革的效果逐渐显现。然而,我在日常工作和同行交流中发现,尽管异地患者已经享受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的便利,不用来回跑腿报销,但异地患者直接结算仍沿用传统的“按项目付费”,即做一项检查、开一盒药,逐项累加结算。

  触发我深入思考这一问题的是来自山东的患者老李。他在我院做了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即“心脏搭桥手术”),出院时发现隔壁6床同样都是搭了一根桥、住了10天院,自己却多花了近5000块。这是因为6床是本地患者,按照DRG打包付费。而老李是异地医保,还按照项目付费,按参保地的医保比例报销,个人负担难免会比本地DRG结算的患者高一些。

  像老李这样的异地就医患者在我院占比达70%以上,以职工医保为例,北京职工医保患者自付比例平均25%左右,来自全国各地的不同区域患者个人自付比例从13%到42%不等,区间跨度大,部分省市与北上广深等城市职工医保患者的自付比例差异较大。

  为了把这一现象背后的问题弄透,我查阅了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相关政策,2022年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提到“鼓励地方探索DRG/DIP等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异地就医结算中的应用,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诊疗”。同时,我了解了其他医院的类似情况,一位三甲医院医保物价办主任告诉我:“每天我们都要处理本地DRG结算和异地项目结算两套系统,人力、时间成本翻倍,还容易出错。”另一位临床医生则表示,“同样的病,本地和异地患者的医保管理模式不一样,有时真的很难平衡。”我也委托团队对典型病种近几年异地就医结算数据做了初步分析。数据不会说谎,结果印证了大家的感受:异地就医患者次均的个人负担费用普遍高于本地DRG结算患者,尤其是手术类和复杂内科病例。

  异地就医患者按项目付费与本地已推行的DRG/DIP形成“双轨制”,带来了几个现实问题:一是支付方式差异导致费用差异,异地患者医疗成本往往更高,易造成医保基金和医疗资源浪费;二是医院同时管理两种付费模式,管理成本上升,一定程度上也影响诊疗行为的一致性;三是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需分头监管,力量分散、难度加大;四是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带来的政策红利,在异地按项目付费患者中难以充分体现,政策协同性不足。

  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影响医保基金安全,也阻碍改革红利的全面释放。基于这些现实观察和思考,我决定提出《关于推动异地就医患者按DRG/DIP支付方式结算的提案》,希望从政策层面推动异地就医结算与支付方式改革并轨。

  调研和起草提案的过程中,我越来越意识到这是一个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系统性问题,单靠个人发声力量有限。于是,我尝试联系了其他十几位关心医改的全国政协委员。没想到,建议刚一提出就得到了广泛认同。大家一致认为,推动支付方式统一是深化医保改革的必然要求,更是惠及百姓、减轻就医负担的好事。不过数日,十余位委员联名附议,真正是“一呼即应”。这份支持,不仅凝聚了共识,也赋予了提案更重的分量与更大的声音。

  2024年3月,这份提案正式提交。6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来院调研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部分处室来院调研医保结算清单事宜。同时,我所提议的内容逐步迎来政策回应。7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按病组(DRG)和病种分值(DIP)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提出“探索将异地就医费用纳入DRG/DIP管理范畴”。9月,我们就收到了国家医疗保障局的正式答复,充分肯定了提案的前瞻性和实践意义,并表示“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督促指导地方重点加强就医地和参保地区域总额预算管理、支付标准、费用结算清算、基金监管等工作,加快推动异地就医按DRG/DIP支付方式改革”。

  2024年底召开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中提到,将“基本实现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按病种付费”作为国家医疗保障局2025年重点工作之一。2025年1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会同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有序推进省内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的通知》,提出要参照就医地付费方式,探索将省内异地住院结算的医保基金纳入就医地总额预算管理。

  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的《2024年全国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普通门急诊、门诊慢特病及住院异地就医就诊人次为3.97亿人次。

  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已有浙江、山东、广东等十余个省份正在探索省内异地就医DRG/DIP付费,部分省份在推行DRG/DIP付费过程中已完成年度清算工作。虽然全面落地仍需时间,但政策路径已经清晰,很多地区也已开始系统改造和政策对接的准备工作。

  回顾整个过程,我从一线工作中发现问题,借助调研和数据支撑形成建议,通过政协平台凝聚共识推动政策回应,最终见证建议逐步变为现实。这是一段充满意义的履职经历,也让我深切体会到,政协委员不仅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唯有贴近现实、反映实情、提出实策,才能真正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时、议政议到点子上。

  我相信,随着国家医保改革持续深化,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必将更加便捷、公平、高效,而我也将继续保持关注,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获得感尽一份力。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党委书记)

[责任编辑:张文亮]